当前位置 > 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校内招标]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11号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01-07 08:20:01   来源:    字体显示:     阅读: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北农业大学的委托,就其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11号食堂的委托经营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欢迎条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本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共1个标段,基本情况如下:

西校区11号食堂,位于保定西校区第二餐饮楼三层,大厅建筑面积为1345㎡,后厨建筑面积为519㎡。现有固定餐桌105张,圆桌9张,设有旋转火锅台和雅间,座位共计558个。

2、招标范围: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11号食堂委托经营服务。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二、参与招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包括餐饮经营服务等相关内容,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则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并明确专职监督检查负责人,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经营管理所需提供的近2年无安全事故证明。

4、具备有效的基本开户行许可证;

5、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凡符合上述要求的餐饮经营服务企业均可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阳光北大街536号三楼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单面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此项,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则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基本开户行许可证原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15日上午08时30分,地点为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综合楼806会议室(灵雨寺街28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河北农业大学校园网上公布。各潜在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农业大学

地    址: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

联 系 人:苗爱军

电    话:0312-7521933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保定办事处地址:保定市阳光北大街536号三楼

联 系 人:孙贺、陈雪

电    话:0312-5900266

质疑电话:0312-5900266、0312-752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