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校内采购]2017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入围公告

时间:2017-06-30 13:42:36   来源:    字体显示:     阅读:

1. 招标条件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北农业大学的委托,就其2017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入围进行招标采购。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服务内容:河北农业大学2017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2.2招标范围:河北农业大学2017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入围招标,涉及车型有小轿车和商务车两种,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1标段为提供市区内用车和接站服务(包含小轿车和商务车),2标段为提供长途车辆服务(包含小轿车和商务车),各标段拟选择两家投标人入围。

2.3服务周期:各标段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标段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拟为本项目服务的车辆各种证、照、保险、定期检车、保养、各种手续齐备并有效;

(4)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定市牌照的服务车辆应为本单位所有;

(5)能分别提供具有所需车型北京和石家庄牌照的车辆,并在北京、石家庄当地提供便捷的接站和市区内包车服务;

(6)驾驶员素质高,身心健康,具有相应驾驶资格证。驾驶经验丰富,驾龄5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驾驶期间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7)具有基本开户行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下同),在保定市阳光北大街536号三楼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单面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此项,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开户行许可证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综合楼806会议室(灵雨寺街2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河北农业大学校园网上公布。各潜在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农业大学

地    址: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

联 系 人:韩永峰

电    话:0312-7526500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保定办事处地址:保定市阳光北大街536号三楼

联 系 人:孙贺、陈雪

电    话: 0312-5900266

集团监察部联系人: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